第二十七章 不如合唱一曲-《重生之纨绔一世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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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直就是大明好队友啊。
当然,和他相比,还是有那么一点小差距的。不过呢,周行云觉得以后还是在心里少诽谤一下对方,毕竟两人之间还是有那么一点小友谊的。
“学弟,方才那首歌我有些记不住。”
见对方回过神来,拨弄着琴弦的朱云深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。
“没问题,我这就给学长再唱一次。”
对方送了这么一个大礼,周行云的行事也是异常爽快,大大方方地连唱两次。
能收到这样的大礼,周行云再唱几遍都是愿意的,当然,这是在不损害他的嗓音的前提下。
看着朱大会长手上写好的曲谱,周行云忍不住哀叹一声:人与人之间的差距,咋就这么大呢。
想当初他学会了吉他想学谱曲的时候,那个欲仙欲死,感觉简直不要太好了。
难道老朱家的基因就这么好?
“学弟,不如我俩在迎新晚会上合唱一曲?”
消化着这首歌曲,朱云深随口提了一个意见,继而眼前一亮。
“迎新晚会?不行不行,我一上台腿就抖。”
正爱不释手地看着一张张协议,周行云回过神来,立马就扯了一个借口。
开玩笑呢这是?
话说他也没撒谎,他确实一上台就抖腿,不过不是因为紧张,而是太兴奋了。要不然他前世也不会因为霸麦霸得太狠,以至于公司同事去ktv都不叫他了。
“没事,我们可以坐着。”
被自己的想法惊艳了一下,朱云深无比迫切地想把它实施起来,他刚刚可是听过对方的唱功,稍微培训一下就能达到标准水平了。
“不行不行,我怕生。”
笑话,让他上台给那些毛孩子们表演,而且还和眼前的猪哥哥合作,不要搞笑了好不,他又不想成为一个陪衬。
换成一个大美女还差不多。
“学弟……”
“学长,我还有点事,先走了。”
不想被对方纠缠,周行云快步跑了出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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